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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天津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070号建议的答复
稿源: 发布日期:2024-01-03 14:45:59 分享到:
 
 

尊敬的时岩代表: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委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建议,市委政法委高度重视,责成综治督导处牵头组织相关政法部门认真研究落实。今年4月份,我委专门向您报告了提案的贯彻落实措施,您提出意见建议。回来后,我们认真学习吸收,有针对性的加强工作,现结合工作落实情况再次报告如下:

  党的十八大以来,市委政法委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把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全市政法工作、平安建设的整体工作中,统筹推动各级政法部门履行职责,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活动,全力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今年初,接到市人大转来您《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建议》后,市委政法委高度重视,综治督导处逐句逐条学习研究建议内容,结合平安建设、扫黑除恶等专项工作,推动相关部门抓紧抓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一、在平安建设中压实未成年人工作责任。市委政法委充分发挥平安建设机制作用,在市委平安天津建设领导小组下设立重点人群组,其中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作为工作组重点工作之一,由市教育两委、团市委承担未成年人保护的牵头单位职责。市委政法委会同市人大法工委在制定《天津市平安建设条例》时,在第37条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家庭等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共同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及时消除滋生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的各种消极因素,提高未成年人自我防范的意识和能力,为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以地方立法形式进一步明确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任务要求。市委政法委会同相关责任部门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坚持法治、德育、教育多管齐下,不断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努力建设平安校园。

  二、健全完善防范处置校园欺凌工作机制。市委政法委协调政法部门履行职责,积极参与防范处置校园欺凌工作。一是学校所在街镇公安派出所与学校加强共建,引入网格员、平安志愿者及社会群防群治力量,对学校周边、隐蔽路段、偏远场所等校园欺凌行为易发地区加强巡查巡控,及时发现学生不良行为和反常表现,防治欺凌和违法犯罪问题。二是政法单位选派业务骨干担任学校法治副校长,加入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支持配合教育部门运用“三同步”工作机制依法妥善处理校园欺凌事件,依法开展教育惩戒工作,严防发生次生问题和舆情炒作。三是政法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学校加强交流研讨,通报警情案情社情,分析研究校园欺凌问题,研究制定惩戒措施,共同做好防校园欺凌工作。市教委、市公安局、市高级法院、市检察院、团市委等相关单位各负其责,全面开展预防治理校园欺凌工作,并定期分析研究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提出进一步加强工作的机制措施,深入推进预防治理校园欺凌工作。

  三、依法查处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市委政法委以扫黑除恶重点整治专项行动为契机,组织政法机关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对校园周边治安环境开展联合清理整治,坚决消除校园附近“污染源”。公安、网信部门深化“净网”行动,严防色情暴力等不良文化向学校渗透。各有关部门加大对辍学(包括长期不到校学生)、流动、留守、曾经严重违法违纪学生情况的梳理,建立学生重点人台账,由学校指定专人管理,相关部门加强帮扶教育,有效预防欺凌行为发生。在今年开展的常态化扫黑除恶行业领域整治专项工作中,教育领域重点打击利用未成年学生实施黑恶犯罪和校园霸凌等违法犯罪行为,成功打掉2个以未成年人为主要成员、多次针对在校学生、社会群众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抓获犯罪嫌疑人27人,破获聚众斗殴、抢劫、强奸等各类刑事案件31起,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

  四、积极开展多元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入落实我市预防和治理校园欺凌相关规定要求和配套制度措施,常态化开展基础法治、德育教育,让学生了解什么是校园欺凌,遇到欺凌问题要如何保护自己,引导学生明辨是非、尊重他人、妥善处理矛盾冲突。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讲好开学第一堂法治课,以案说法,让法律的底线和行为的边线入脑入心。驻地政法机关、共青团、民政、妇联等部门主动联合辖区内学校,通过组织形式多样的活动引导学生牢固树立尊法守法意识,涵养法治精神。组织开设家长公开课,用生动的案例引发家长共鸣,督促家长担负好监护责任,积极配合学校开展校园欺凌防治工作。

  五、加强督导检查。市委政法委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加强督导检查,监督学校严格落实预防校园欺凌主体责任,及时纠正学校在防治欺凌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市委依法治市办组织开展执法检查,监督法律、法规有效实施,推动运用法治方式解决校园欺凌问题。市卫健委、市精神卫生中心加强对心理健康服务的检查指导,强化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辅导,对学生心理危机进行干预、转介工作,对发现心理问题的学生,学校班主任、心理健康教师会同家长及时开展疏导缓解、危机干预工作,防止因心理健康问题转化为负面情绪,转化为校园欺凌案(事)件。

  六、细化责任落实考核评价机制。市委政法委发挥平安建设机制作用,深入推进平安校园、“无黑”校园创建工作,推动政法部门、教育部门切实肩负起维护校园安全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健全警校联动机制,加强校园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全面做好疏导稳控和整改工作。属地政法部门加强校园周边巡逻防控,做好校园周边各类重点人员摸排管控,及时处置各类安全问题。市委政法委把推动未成年人群体保护作为平安天津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将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下一步,市委政法委将进一步履行职责,组织协调政法各部门和各区委政法委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力度,依法打击危害未成年人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积极参与涉及未成年人的宣传教育工作,为全市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作出政法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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