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岩代表:
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检察工作的重视与支持。您的建议为我们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提供了启发和帮助,市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在对您的建议上半年进行第一次答复基础上,结合检察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研究,抓好落实。现将有关情况再次向您汇报,希望得到您更多的指导帮助。
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市委《实施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决定》,积极履行天津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推动完善协作机制,切实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合力。
一是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体系和机制,强化全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专业化建设。全市检察机关切实提升整体联动、资源整合的能力,通过设立未成年人检察部门或建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的方式,对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确保将未成年人权益保障落实到检察办案的全过程、各环节。
二是进一步关注未成年人安全用网问题,开展网络素质教育。一方面,通过提起公诉、制发监护督促令、申请司法救助等多种方式在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中织密未成年人网络安全保护网,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清朗的网络环境。另一方面,切实履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安全健康用网的法律宣传,推动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走实走深。1-8月开展一般预防830次,结合开学季、寒暑假、“六一”国际儿童节等时间节点以多种形式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与市“扫黄打非”办等单位联合开展2023年天津市中小学生“绿书签行动”系列宣传活动,引导中小学生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有害出版物和网络信息,树立正确的网络安全观念。选派优秀检察官作为“护苗”工作站宣讲人,开展法治宣讲活动。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录制“护苗在行动”系列节目,发布“护苗·普法宣传课”系列动画视频,录制护苗“开学季”检察官寄语,在天津少儿频道、学习强国app等平台播出。研发“菜单式”普法课程,精准普法,提高未成年人网络自护能力。
三是推动完善未成年人心理问题的预防、矫治体系。全市检察机关在办案中注重对未成年人的日常关心和心理疏导。今年以来,为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和因案件陷入困境未成年人开展心理疏导13次,协助开展生活安置17次,帮助纳入社会救助24件,对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共计14.8万元。进一步加强对留守家庭、单亲家庭、贫困家庭以及涉刑事案件家庭中的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与市民政局等部门会签《天津市监护困境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操作规程(试行)》。对办案中发现的未成年人父母监护缺位等问题开展监护侵害和监护缺失监督工作,针对性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亲职教育,制发“督促监护令”。今年已开展亲职教育13次,向涉案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265份,积极为未成年人创造良好家庭环境,全方面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四是持续深化与司法机关、教育部门等单位的沟通协作,联动各方力量,打造未成年人保护矩阵。全市检察机关303名检察干警在403所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市检察院与市教委联合印发《天津市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细化法治副校长职责内容,推动法治副校长工作“实职化”履职,并联合开展“全时空”未成年人智能普法宣传活动。与市妇联等单位联合印发《天津市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2021-2025年)》,通过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督促父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持续推进与团市委会签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合作框架协议》,建立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10个。与市关工委等部门联合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衷心感谢您对检察工作的关心和帮助,希望您一如既往地支持和监督检察工作。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更加有力扛起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检察责任,坚持监督不替代、到位不越位,扎扎实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以司法保护、能动履职助推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保护,让1 5>6 ,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优质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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