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为代表 终身为民情
—记市人大代表于娟娟
文/何平
在法庭上她是逻辑严谨,专业敬业,令当事人倍感钦佩的女律师;在法学院的课堂上她是严谨治学,幽默风趣的导师,青年法律人的引路人;在未成年人的心里她是法律天使,敬爱的“娟娟姐姐”;在社区居民眼中她是热心公益,群众倍感信任的人大代表,她就是天津市第十七、十八届人大代表,河东区第十八届人大代表,上海锦天城(天津)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于娟娟。她是一名专注商事法律领域的律政佳人,一名有着博爱悲悯之心的津门女律师,一名执着信仰前行的法律人,更是一名履职担当、恪尽职守的人大代表。
干事创业的津门女律师
乐观、自信、真诚、豁达,脸上永远挂着优雅的微笑,是于娟娟给人的第一印象。作为土生土长的天津人,她对律师事业有着独有的情怀,她最爱说的一句话就是:“我要一辈子做律师。”她2001年开始做专职律师,2015年开始了创业之路。2015年6月9日,全国领先的“航母”级律师事务所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在天津的分支机构——上海锦天城(天津)律师事务所在于娟娟的发起下获批成立,她被推选为律所首任主任。
创业之初,她与合伙人一起谋划定位,在工作中追求极致,为客户创造超出预期的服务体验,专业和敬业精神获得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她代理最高院重大复杂民商事案件具有丰富业务经验,充分发挥在民商事及政府法律业务领域中的优势,先后参与多个市级重点项目的法律服务,如:为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天津股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与天津滨海柜台交易市场股份公司通过市场化收购的方式完成了天津市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机构的整合项目全程提供法律服务,参与天津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项目等。她一直致力于商事法律事务的研究与实践,以国际化的视野和服务水平为定位,在法律服务中不断的开拓创新,持续学习,保持应对新业务、新领域的研究和快速响应的服务能力,以开放的思维和胸怀,聚焦发展新质生产力,研发“科技 金融 法律”的数十款法律产品,为天津经济的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在于娟娟的带领下,律师事务所在九年多的发展中得到社会各界的信赖和认可,现如今已经发展为天津律师行业的排头兵。2018年,于娟娟获天津团市委授予的首届“天津市青年创业能手”大奖;2019年,获天津市律师协会授予的“天津市优秀民商律师”荣誉称号,2021年获司法部授予的“全国优秀律师”荣誉称号,她还获得过天津市首届十佳青年律师、全国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特殊贡献个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个人等诸多荣誉。
专业敬业的法律工作者
于娟娟始终保持对法律的信仰,立足本岗,发挥优势,特别是2017年当选市人大代表以来,她积极参与立法调研、执法检查、地方性法规的修订等工作,为天津的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她先后参与了《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多部地方性法规的立法工作。通过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精准的发现问题。2019年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以来,她连续四年作为执法检查组成员,深入全市各个区开展执法检察、调研工作。在统一安排下,她参与了听取政府部门和相关单位汇报、深入基层实地明察暗访检查等工作,到公共场所、交通出行、社区生活、商贸旅游、文明上网、生态保护等方面数十个点位进行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于娟娟提出了多条建设性建议被政府有关部门采纳,为巩固我市精神文明建设成果,塑造城市形象、优化营商环境、推进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的努力。
有人问她:“你花这么多时间在这些工作上值得吗?”她说:“律师执业的最高境界是参与立法。法律是社会秩序的保障,如果在地方性法规中因为我的一个意见被采纳从而使得法规在适用中更严谨,社会秩序更规范,这个是无价的,也是作为一名人大代表的职责与成就。”作为来自律师行业的人大代表,于娟娟充分利用自身优势,积极发挥代表作用,脚踏实地为法治中国、法治天津的建设贡献着代表力量。
热心公益的群众代言人
“人要有家国情怀”,于娟娟经常这么说。作为一名律师,一名市人大代表,她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法律援助、社会公益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在疫情防控、东西部协作扶贫、捐赠助学金等方面累计捐款捐物达10余万元。自2004年开始,她持续关注未成年人法律保护公益事宜,并办理数十件未成年人公益法律援助案件,先后获得全国妇联授予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个人”及全国律师协会授予的“第四届全国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突出贡献奖”等。她还连续10年在央视社会与法频道作为长期嘉宾及主讲人,面向全国观众传播法治理念,弘扬法律精神,开展公益法律讲座累计超过200场,是一名优秀的法律传播者和维护者。
除了在央视媒体上传播法律声音,她还是受到法学生欢迎的专业导师。自2014年至今,她连续三次受聘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担任兼职导师。十年来她担任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必修课《法律谈判》的主讲老师,无偿付出,无私奉献,为法学院学生传授知识、分享经验,将法律实务中积累的经验总结出方法论,为青年法律人播种法治希望的种子,培养学生数千人,受到学生们的广泛喜爱和认可。她还每年开展不同形式普法培训十余场,普法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等,向更多人弘扬法律,让更多人信仰法律。
自从当选市人大代表以来,她就将“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作为自己的座右铭。“社区居民关心房前屋后的事,找代表反映问题,我都要管”,于娟娟说。捐款捐物、清整环境、志愿服务……她为选区群众办的好事不计其数,不论是进“家”进“站”联系选民,还是居民找到她反映问题,不管事情大小她都一一记下、推动解决。在她随身携带的公文包里,总是放着一个记录本,上面密密麻麻地记录了走访群众时收集到的建议和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于娟娟说,当人大代表就是要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就是要推动解决实际问题,每次只要听到选区群众一声热情的招呼,自己心里就感到无比的温暖。
谈及未来,她说要继续勤勤恳恳专注法律事业,为律师事业和法治天津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要继续兢兢业业履行代表职责,怀着“一日为代表,终身为民情”的情怀继续为人民代言,办更多的实事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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