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党建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按照市委要求,结合人大实际,研究机关党纪学习教育工作计划。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喻云林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确保令行禁止的必然要求,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提升党员纪律自觉的内在需要,作为凝聚干事创业精气神、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重要保障,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增强纪律自觉,以严明的纪律确保党的领导全面、系统、整体地落实到人大工作各领域各环节各方面。
会议强调,要准确把握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和学习重点,原原本本学纪,推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入脑入心;解读培训知纪,推动理解把握常悟常进;警示教育明纪,推动守规知戒走深走实;检视自省守纪,推动整改落实见行见效,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会议强调,要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坚持统筹兼顾,精心推动落实,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结合起来,同落实人大常委会年度“一要点三计划一清单”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促进,以党纪学习教育成效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