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6日天津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王东、孙长华为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李颖的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李杰的天津铁路运输法院院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