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24日天津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袁连勇为天津海事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李增强的天津海事法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郭建君的天津海事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