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重要思想,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落深落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机关在精神文明建设中走在前、做表率,按照市级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通知要求,结合机关实际,现就机关创建文明单位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总体要求
创建文明单位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重要论述的具体举措,是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统筹推进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有力推动党员干部群众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的重要展示平台,是人大常委会机关展示良好形象的重要载体。机关各党组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评选创建文明单位作为重要工作,切实增强工作主动性,圆满完成各项创建任务。
二、工作安排
(一)研究部署,统筹推进
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要求,将创建文明单位做为机关深化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内容,纳入机关党组工作重要事项,专题召开会议研究,提出要求,做出部署。
(二)广泛动员,积极参加
召开机关各部门会议,广泛宣传创建文明单位的重要意义,对照天津市文明单位测评体系和目标任务要求,分解任务,压实责任。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利用《天津人大》、刊网微等新媒体宣传阵地作用,加强对机关创建文明单位工作的主题宣传活动,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广泛参与建言献策活动,充分调动机关党员干部创建积极性,不断提升创建文明单位的知晓率和参与率。要广泛宣传学雷锋志愿服务、好人好事等工作,凝聚党员干部群众精神力量,营造起“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要对机关创建文明单位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及时予以宣传。
(四)认真梳理,做好迎检
机关成立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小组,在机关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工作内容:一是负责与市级机关文明办沟通联系,做好上级部门安排的有关事项,协调机关各部门做好落实。二是梳理2021至2023年机关有关工作,归纳分类,按照要求及时上传和汇总。三是要按照现场检查要求,认真做好创建文明单位氛围营造。四是做好创建文明单位工作总结,及时总结经验和不足,提出加以改进措施。
三、工作要求
1.提高创建意识。机关党员干部要深刻领会创建文明单位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服务和服从于创建活动工作,不断增强创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升文明水平。
2.强化责任落实。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做为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落实相关工作要求,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凝聚干部群众精神力量,提高文明素养,形成文明和谐社会风尚。
3.强化创建保障。机关创建文明单位工作所需经费,纳入预算,予以保障。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加强对创建文明单位工作的统筹指导,安排人员专项做好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做好监督检查,确保创建文明单位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文明单位
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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