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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履职学习专题讲座第四讲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
稿源:中国人大网 发布日期:2023-05-05 10:07:50 分享到:
 
 

宋 锐

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全面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推动人大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习近平总书记围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大工作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要求,形成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为新时代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基本遵循。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是一个全面系统、科学开放的理论体系。从这一重要思想的渊源来看:主要是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包括2012年在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2014年在庆祝全国人大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2021年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22年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的署名文章,在中央有关会议上的相关讲话内容,关于宪法、立法工作、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四十周年的重要指示;还有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二十大报告和十八大以来历次中央全会文件的相关内容,以及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制定或批准的40多个关于人大工作的指导性文件等。从这一重要思想的内容来看:主要是三个层面,一是道路和方向层面,包括政治发展道路、全过程人民民主、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要求,这是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前提和题中应有之义;二是人大制度层面,包括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性质、地位、特点、优势、功效、原则的概括和阐述;三是人大工作层面,包括对人大行使职权、开展工作、加强自身建设的部署和要求。

  下面,我从这三个层面,汇报一些学习贯彻的认识和体会。

  一、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治发展道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在事关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重大问题上始终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首先要从政治上、大局上看,从坚守党的初心使命,保证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的高度来认识和把握。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发展道路是关系根本、关系全局的重大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以什么样的思路来谋划和推进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具有管根本、管全局、管长远的作用”。古今中外,由于政治发展道路选择错误而导致社会动荡、国家分裂、人亡政息的例子比比皆是。设计和发展国家政治制度,必须注重历史和现实、理论和实践、形式和内容有机统一,不能想象突然就搬来一座政治制度上的“飞来峰”。照抄照搬他国的政治制度行不通,会水土不服,会画虎不成反类犬,甚至会把国家前途命运葬送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之所以行得通、有生命力、有效率,就是因为是从中国的社会土壤中生长起来的。事实充分证明,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具有强大生命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符合中国国情、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正确道路。总书记说,“在政治制度模式上,我们就是要咬定青山不放松、任尔东西南北风”;“中国人民应该有这个信心,每一个中国人都应该有这个信心”。人大是党领导下的政治机关,讲政治是第一位要求,必须带头坚定“四个自信”,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对于西方所谓“宪政”、多党轮流执政、“三权鼎立”那一套,必须高度警惕,坚决抵制,决不能掉入陷阱。

  (二)民主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始终不渝坚持的重要理念。对于什么是真正的、有效的民主,总书记旗帜鲜明提出“八个能否”的标准:评价一个国家政治制度是不是民主的、有效的,主要看国家领导层能否依法有序更替,全体人民能否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人民群众能否畅通表达利益要求,社会各方面能否有效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国家决策能否实现科学化、民主化,各方面人才能否通过公平竞争进入国家领导和管理体系,执政党能否依照宪法法律规定实现对国家事务的领导,权力运用能否得到有效制约和监督。“八个能否”标准的提出,是对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人类民主发展进步的原创性理论贡献。对照“八个能否”标准,中国在解决这些问题上取得决定性进展,充分展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政治制度的优越性。

  总书记指出,民主不是装饰品,不是用来做摆设的,而是要用来解决人民需要解决的问题的,由此又提出“四个要看,四个更要看”的标准:一个国家民主不民主,关键在于是不是真正做到了人民当家作主,要看人民有没有投票权,更要看人民有没有广泛参与权;要看人民在选举过程中得到了什么口头许诺,更要看选举后这些承诺实现了多少;要看制度和法律规定了什么样的政治程序和政治规则,更要看这些制度和法律是不是真正得到了执行;要看权力运行规则和程序是否民主,更要看权力是否真正受到人民监督和制约。“四个要看,四个更要看”是对“八个能否”的补充和发展,通过实践对比,可以清楚看到中国民主的真实、有效和西式民主的局限、虚伪。

  人民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始终高举的旗帜。总书记阐述了我们党关于民主的五个基本观点:一是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二是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就是要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符合中国国情、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正确道路,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长期奋斗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的必然结果,是坚持党的本质属性、践行党的根本宗旨的必然要求。四是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共同构成了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特点和优势。五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关键是要把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点和优势充分发挥出来,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为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提供更加完善的制度保障。

  总书记系统阐述我们党关于民主的立场、理念和基本观点,在民主问题上廓清迷思、正本清源,清晰表明了中国共产党的“民主观”和中国政治制度运行的内在逻辑,是对西式民主的回击、扬弃和质的超越,彰显了我们党领导人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自信和底气。

  (三)创造性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追求民主、发展民主、实现民主的伟大创造,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进社会主义民主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实践创新的重大成果。这一重大理念的提出与人大工作密切相关。2019年11月,总书记在上海长宁区虹桥街道考察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时,指出“我们走的是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在2021年10月的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总书记首次系统阐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总书记指出,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有完整的制度程序,而且有完整的参与实践;全体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了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相统一,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

  总书记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这是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新定位新要求,也是新时代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大制度的新课题新任务。我理解,重要制度载体的作用体现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国家根本政治制度,是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运行,涵盖了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各个方面,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实践平台;人大制定修改宪法和法律,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为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总书记对人大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提出明确要求:一是在党的领导下,不断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加强人权法治保障,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二是保证人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利,民主选举产生人大代表,保证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确保党和国家在决策、执行、监督落实各个环节都能听到来自人民的声音。三是完善人大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工作机制,推进人大协商、立法协商,把各方面社情民意统一于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之中。四是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研究宣传工作,讲清楚我国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讲好中国民主故事。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论述要求,在新时代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

  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拓展和深化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科学内涵、本质特征、实践要求,标志着我们党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加强国家政权建设的规律性认识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一)深刻揭示了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总书记指出,“在中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在人类政治制度史上的伟大创造,是深刻总结近代以后中国政治生活惨痛教训得出的基本结论,是中国社会一百多年激越变革、激荡发展的历史结果,是中国人民翻身作主、掌握自己命运的必然选择”。这段重要论述,充分反映了近代以来中国选择正确政治发展道路的曲折和艰辛,深刻揭示了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

  总书记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我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好制度,是我们党领导人民在人类政治制度史上的伟大创造,是在我国政治发展史乃至世界政治发展史上具有重大意义的全新政治制度”;“60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40多年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党领导人民创造经济快速发展奇迹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用“好制度”、“伟大创造”、“全新政治制度”、“重要制度保障”等评价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表明这一制度在我国国家治理体系中、在中外政治发展史上的重要地位和重大意义。对于党领导人民历尽千辛万苦建立起来、经过长期实践检验的国家根本政治制度,我们要倍加珍惜、长期坚持、不断完善、全面贯彻。

  (二)用“三个有效保证”概括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显著优势和巨大功效。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基本原则,适应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有效保证国家沿着社会主义道路前进;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最大限度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有效保证国家治理跳出治乱兴衰的历史周期率;正确处理事关国家前途命运的一系列重大政治关系,实现国家统一高效组织各项事业,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有效保证国家政治生活既充满活力又安定有序。“三个有效保证”,精辟概括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属性和优势功效,充分说明了这一制度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中的支撑作用。

  (三)用“六个必须坚持”明确了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大原则。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六个必须坚持”,每一条的内涵都很丰富,既是经验总结,也是必须牢牢把握、始终遵循的重大原则。

  一是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保证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国家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维护党和国家权威、维护全党全国团结统一。

  二是必须坚持用制度体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全过程人民民主。

  三是必须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依照宪法法律推进国家各项事业和各项工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尊重和保障人权,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制度平台,人大要行使好立法、监督等职权,在全面依法治国中发挥好职能作用。

  四是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实行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合理分工又相互协调,保证国家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坚持在党中央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主动性和积极性,保证国家统一高效组织推进各项事业。以上是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我国政权组织和运行中的集中体现。民主集中制也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活动原则,要坚持依法按程序办事,集体行使职权、集体决定问题,在充分听取意见、广泛凝聚共识的基础上作出决策。

  五是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保证党领导人民依法有效治理国家。可以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但绝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模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三者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这一重大论断,是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性质、地位、作用的最集中、最全面、最重要的概括。人大制度的运行,人大各项工作,都可以从“三者有机统一”中找到方向和遵循。

  六是必须坚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更好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总书记指出,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制度竞争是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方面,制度优势是一个国家赢得战略主动的重要优势;制度稳则国家稳,制度强则国家强。新时代新征程,我们要毫不动摇坚持、与时俱进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要保证这一制度得到全面贯彻、有效运行,把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优势功效充分发挥出来,依靠制度威力抵御风险挑战,凝聚各方面智慧和力量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

  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部署要求,努力开创新时代人大工作新局面

  总书记对人大工作有许多指示要求,特别是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提出了6个方面的重点任务。要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党中央的部署要求,按照总结、继承、完善、提高的原则,继往开来、守正创新,依法履职、担当作为,全面提升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

  第一,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宪法和宪法实施摆在治国理政的突出位置。总书记指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总书记亲自领导、亲自推动,在宪法实施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第五次修改现行宪法,完善宪法相关法律制度,落实宪法规定的特赦制度、国家勋章和荣誉称号制度,制定英雄烈士保护法、国歌法,修改国旗法、国徽法,以立法形式设立国家宪法日,实行宪法宣誓制度,开展合宪性审查工作等。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制定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法,完善香港选举制度等,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为“一国两制”行稳致远提供了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人大涉港立法,是履行宪法、基本法赋予的职责,要放在宪法实施的高度来看待。

  去年12月,在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之际,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文章,全面回顾我国宪法制度建设和宪法实施取得的历史性成就,深刻总结我国宪法制度建设的规律性认识,提出新时代新征程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的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包括:坚持和加强党对宪法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发挥宪法在立法中的核心地位功能,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制度体系,推进宪法监督的规范化、程序化建设,提高合宪性审查、备案审查能力和质量,落实宪法解释程序机制,加强宪法理论研究和宣传教育等。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增强宪法自觉,履行宪法使命,为谱写新时代中国宪法实践新篇章努力工作。

  第二,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总书记高度重视立法工作,多次作出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亲自研究推进重大立法。总书记关于立法的论述要求,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强调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完善党对立法工作中重大问题决策的程序;凡立法涉及重大体制和重大政策调整的,必须报党中央讨论决定;党中央向全国人大提出宪法修改建议,依照宪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宪法修改;法律制定和修改的重大问题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向党中央报告。2016年党中央出台关于加强党领导立法工作的意见。中央政治局常委会每年研究讨论重大立法事项。党的十九大后,党中央成立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强化党中央对立法工作的领导。

  二是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总书记指出,全面依法治国首先要有法可依,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总书记把改革和法治比喻为“鸟之两翼、车之两轮”,强调要把改革发展决策同立法决策更好结合起来,既通过深化改革完善法治,又通过更完善的法治保障各领域改革创新,确保国家发展、重大改革于法有据。

  三是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总书记指出,人民群众对立法的期盼,已经不是有没有,而是好不好、管用不管用、能不能解决实际问题;不是什么法都能治国,不是什么法都能治好国;越是强调法治,越是要提高立法质量。“发展要高质量,立法也要高质量。要以立法高质量保障和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针对立法工作中的部门化倾向、争权诿责现象,总书记强调,“各有关方面都要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出发看待立法工作,不要囿于自己那些所谓利益,更不要因此对立法工作形成干扰。要想明白,国家和人民整体利益再小也是大,部门、行业等局部利益再大也是小。”

  四是明确立法的重点领域和主要任务。总书记提出,要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健全国家治理急需、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维护国家安全所急的法律制度。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国际环境日益严峻复杂的新形势,总书记强调,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统筹发展和安全,推动我国法域外适用的法律体系建设,用法治方式有效应对挑战、防范风险,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五是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总书记要求“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强调“要优化立法职权配置,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完善法律草案表决程序”。实践中,人大的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发挥主导作用;制定立法规划和计划,统筹安排立法任务;人大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做好综合性、基础性法律的牵头起草工作,对其他部门起草的法律案提前介入,做好组织协调;发挥审议把关作用,有效防止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法律化,凝聚共识、科学决策,提高立法质量。

  六是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总书记强调,科学立法的核心在于尊重和体现客观规律,民主立法的核心在于为了人民、依靠人民,依法立法的核心在于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总书记提出,要坚持系统观念,统筹立改废释纂,全面完善法律、行政法规、监察法规、地方性法规体系;增强立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使法律体系更加科学完备、统一权威。这些年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方面形成了有效的机制和做法,包括编制立法规划计划时广泛征集立法项目,制定专项立法修法工作计划,组建立法工作专班,开展立法调研、座谈、论证、评估,法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重视发挥人大代表在立法工作中的作用等。

  第三,用好宪法赋予人大的监督权,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总书记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原则和制度设计的基本要求,就是任何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力都要受到监督和制约;强调“要更好发挥人大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用制度的笼子管住权力,用法治的缰绳驾驭权力”。总书记提出人大监督的目的:“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尊严、权威,确保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确保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总书记明确要求人大“把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用起来,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我理解,正确监督,关键是坚持党的领导,找准人大监督的定位,妥善处理人大同“一府一委两院”的关系,既要把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用起来,同时又不越位、不代行职权,真正形成工作合力。有效监督,关键是找准监督的切入点、突破口,真正解决问题、推进工作、完善制度。正如总书记指出的“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推动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依法监督,就是要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进行监督。统筹运用法定监督方式,推动各国家机关在宪法法律范围内履行职责、开展工作。

  总书记、党中央在预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监督方面赋予人大新职责,不断深化和拓展人大监督工作。党中央分别就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改进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加强地方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等出台指导性意见。贯彻总书记指示要求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和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工作深入推进,为管好人民的“钱袋子”和共同财富发挥了重要职能作用。

  总书记提出,健全人大对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监督制度。修改监督法已经列入今年立法工作计划。

  第四,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总书记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所以具有强大生命力和显著优越性,关键在于深深植根于人民之中。”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这是十八大以来总书记反复强调的。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是总书记提出的,是对人大工作以及其他国家机关工作提出的重大要求。总书记从三个方面对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作出部署:

  一是对各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要求。总书记指出,“各级国家机关加强同人大代表的联系、加强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是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在要求,是人民对自己选举和委派代表的基本要求”;强调“把加强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作为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的重要内容,虚心听取人大代表、人民群众意见和建议”。

  二是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要求。总书记提出,“健全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本级人大代表机制,畅通社情民意反映和表达渠道”,强调“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支持和保障代表更好依法履职,使发挥各级人大代表作用成为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贯彻党的二十大部署,二十届二中全会通过《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决定在全国人大常委会设立代表工作委员会,这充分体现了总书记、党中央对人大工作的高度重视,也对人大常委会做好代表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三是对人大代表的要求。总书记指出,人大代表肩负人民赋予的光荣职责,要忠实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依法参加行使国家权力。“要站稳政治立场,履行政治责任,加强思想、作风建设,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要充分发挥来自人民、扎根人民的特点优势,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当好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最大限度调动积极因素、化解消极因素,展现新时代人大代表的风采。”关于代表联系群众,总书记特别提出,“要丰富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拓宽联系渠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更好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

  第五,强化政治机关意识,加强人大自身建设。总书记指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成为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四个机关”的定位和要求,从不同维度揭示了人大的属性地位和职责使命,不仅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加强自身建设的目标方向,也是依法履职、做好工作的标准和要求。“四个机关”中,第一位是政治机关,要求人大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自觉把党的领导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国家权力机关的定位,要求人大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工作机关的定位,要求人大全面担负起法定职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保障国家各项事业依法有序推进;代表机关的定位,要求人大坚持人民至上,树牢宗旨意识,始终同人民保持密切联系,为人民用权、为人民履职、为人民服务,自觉接受人民监督。

  在自身建设方面,总书记要求优化人大常委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结构,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还强调要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既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守法定程序,又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提高人大工作实效。

  第六,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总书记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党领导国家政权机关的重要制度载体,也是党在国家政权中充分发扬民主、贯彻群众路线的重要实现形式。”总书记对各级党委提出明确要求:要把人大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完善党领导人大工作的制度,定期听取人大常委会党组工作汇报,研究解决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等;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开展工作,指导和督促“一府一委两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加强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和人大工作队伍建设等。

  总书记对人大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多次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各级人大常委会党组要认真执行党的领导各项制度,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求人大旗帜鲜明讲政治,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把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体现在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实践中,人大工作要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谋划和推进,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同级党委的部署安排落到实处。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确保人大各项工作在党的领导下进行。要加强人大党的建设,保证党的领导全面、系统、整体地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是人大同志的必修课和基本功。我们要全面系统、持续深入学习贯彻,把这一重要思想放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体系中去认识和把握,与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起来,与人大职能职责和所做的工作结合起来,增强履职责任感使命感,提高履职能力和本领,紧紧围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为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出新的贡献。

  (主讲人系全国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成员、办公厅研究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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